天津市药科中等专业学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
标签:招聘信息
来源:集团人力资源部
发布日期:2017-11-07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实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2017年 11 月 7 日— 11 月 15 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
通讯地址(邮编):天津市河东区八纬路109号 (300161)
电话:022-23268807 梅老师 曲老师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2.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电话及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天津市药科中等专业学校
2017 年11 月 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