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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天津市药科中等专业学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标签: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8-24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为了弥补人员不足,确保人员素质,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天津市药科中等专业学校

  (二)招聘单位地址:天津市开发区西区南大街175号

  (三)招聘单位性质:经费自理

二、招聘对象及数量

根据工作需要,我校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5人(具体招聘职位及要求详见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三、招聘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有爱心、耐心和奉献精神;

3.具有胜任应聘职位需要的有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9年1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5.身体健康,符合应聘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应聘职位要求的其它资格和条件。

四、报名

  (一)信息发布时间

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统一制定招聘简章,于2017年8月24日—9月1日(7个工作日)在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pharm.com.cn/)和天津市药科中等专业学校网站(http://www.tjyy.net/)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7年9月2日—9月6日

报名方式:登录医药集团网站(http://www.pharm.com.cn/)下载《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填写完整后,将登记表及本人学位证、毕业证电子扫描件以附件的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hr@tjph.cn,主题格式为“报考单位+拟聘专业+姓名+学位+毕业年份”。

为保证报名工作无遗漏,我们将在收到报名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发送确认报名成功的电子邮件,未收到确认邮件的应聘者可电话联系人力资源部确认报名是否成功。

2、资格审查时间和基本要求

审查时间:2017年9月7日—9月11日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公布在医药集团网站和学校网站。

基本要求:符合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专业符合要求。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五、考试与考核

招聘岗位采取专业笔试、面试和试讲方式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者的从师素质、专业知识、科研创新能力和授课技能等。

(一)专业笔试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进行专业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基本技能和专业理论知识。笔试安排在2017年9月15日,具体时间地点请应聘人员关注医药集团网站和学校网站,以其公布的要求为准。
(二)面试

 2017年9月21日后,报考人员可到医药集团网站和学校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时间:2017年9月25日,具体地点请应聘人员关注医药集团网站和学校网站,以其公布的为准。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岗位所要求的证书证件及身份证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试讲(含专业技术操作)

 2017年9月28日后,报考人员可到医药集团网站和学校网站查询面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根据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照招聘计划数与试讲人员1:3的比例,确定进入试讲的人员名单。若招聘岗位进入试讲的人数达不到该比例,按照该岗位进入试讲的实际人数进行。本环节主要考查岗位所必需的专业技能和专业仪器的实际操作能力,部分专业将在实训室进行操作和试讲。

 试讲时间: 2017年10月9日—2017年10月12日

 试讲题目: 试讲前以电话及电子邮件形式通知试讲人员。

(四)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试讲的成绩均为百分制,试讲最低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录用。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30%、试讲占总成绩的40%,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试讲成绩×40%
(五)成绩公布
 2017年10月16日后,在医药集团网站和学校网站公布总成绩。

 六、体检、考察

(一)体检

 成绩公布后,根据总成绩排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二)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应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七、拟聘用人员名单的确定及其公布方式

 1.拟聘用人员将在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和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的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本公告由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的有关事宜及通知,请浏览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pharm.com.cn/和天津市药科中等专业学校网站,网址:http://www.tjyy.net/

 八、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医药大厦506室,邮编:300204,

 2.联系人:梅老师 ,联系电话:022-23268515

张老师,联系电话:022-23268807

 3.咨询、举报或投诉电话:022-23268807


 附件:天津市药科中等专业学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docx

  《天津市药科中等专业学校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doc



天津市药科中等专业学校

 2017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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